資訊公告-中央大學生命科學系資訊網

STUDENT學生及系友

首頁課程資訊獎學金歷年應修科目表

獎學金

國立中央大學清寒學生就學獎勵補助辦法

  • 發佈日期: 2020-04-07
  • 最後更新日: 2020-06-01
  • 資料來源:
  • 瀏覽人次:1277

國立中央大學清寒學生就學獎勵補助辦法

94.03.15. 93學年第2次學務會議通過

94.12.27. 94學年第1次學務會議修訂

96.05.29. 95學年第2次學務會議修訂

98.12.15. 98學年第1次學務會議修訂

99.12.29. 99學年第1次學務會議修訂

1 條 為協助經濟有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並鼓勵其向上精神,特設立「國立中央大學清寒學生就學獎勵補助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)

2 金額:每名新台兩萬元整

3 名額:每學期六名。在預算範圍視狀況調整人數。

4 條 本校具正式學籍且經濟上需要資助之大學部及研究所(以在學前兩年為限清寒學生(不含延畢生及在職學生,僑生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,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大學部六十分,研究所七十分以上,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者。

5 申請期間:每學開學後於學務活輔公告期內提申請。

6 繳交資料

.申請書乙份。

.成績單乙份(入學本校第一學期免附)。三.自傳(內含家境說明)乙份。

.近一年全家綜合所得稅資料證明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。五.最近三個月全戶戶籍謄本乙份,僑生或外籍生免繳。

7 審核程序:由獎學金常設執行委會負責審查、核得獎單等事

8 本辦法經本校學會議通過後公佈施,修訂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