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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中央大學生命科學系助學工讀辦法

  • 發佈日期: 2020-04-07
  • 最後更新日: 2020-06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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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中央大學生命科學系助學工讀辦法

 

99910日學生事務暨圖書委員會會議通過

99914日系務會議通過

105719日學生事務暨圖書委員會會議通過

105111日系務會議通過

10764日學生事務暨圖書管理委員會議通過

10765日系務會議通過

第一條 為提供本系學生工讀機會、培訓學生教學經驗,獎勵成績優秀及清寒學生,特訂定此辦法, 包含課程助教(第二條至第六條)及助學工讀(第七條至第十條)二種。

第二條 本系每學期視學生學習需求情形,提供一至二名課程助教名額供成績優秀之大學生、碩士 生及未領取校方工讀、助學金者申請。

第三條 工讀時薪依勞動部規定之基本薪資為基準,工讀時數依本校學生工讀助學辦法之規定辦理。

第四條 課程助教申請資格及申請時程、應備文件:

本系大學部三年級()以上及碩士生,成績優異者。五年雙學位制之學生享有擔任課程助 教之優先權利。本系將於每學期開學第一週前公告徵選消息,欲申請者須於規定期限內備 妥在學成績單提出申請。

第五條 需要助教之課程由系主任同意,助教人選由授課教師擇優選出。第六條 各課程助教工作內容如下:

()必修課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課前:幫忙開教室、設置課程所需電腦或單槍投影機等。課中:必要時隨堂聽課並協助教師點名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課後:確認教室電源關閉並關門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課後輔導:每週定時定點一至二小時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其他:授課教師交辦事項,如監考、批改考卷等。

()實驗課課程助教工作內容如下:

課前:實驗預做、幫忙設置課程所需實驗器材及配置試劑等。課中:維持教學秩序、留意學生實驗操作、解答學生問題。 課後:恢復教室環境整潔並關門。

其他:授課教師交辦事項,如教室器材預備、實驗課程期末監考等。

()博士班學生在擔任實驗課助教時,每學期須負責至少完整之 3 週課程, 內容如下:

課前:準備授課講義教材、授課PPT、各班實驗所需藥品之清點、採購置各班實驗所需培養基、試劑、準備各班實驗器具的清洗及滅菌。

課中:協助上課時的秩序,隨時協助學生解答問題、批閱學生所繳交的實驗報告並登記成績、協助安排實驗課校外參訪行政工作。

課後:教學實驗室清理、實驗器材清點及維護。

其他:批閱學生所繳交的實驗報告、登記成績、印製考試卷、考試時監考、計算總成績

第七條 本系助學工讀實施乃依據國立中央大學學生工讀辦法。每學期固定提供至少二名助學工讀 名額,供本系清寒之大學生、碩博士生申請。

第八條 工讀助學金申請資格及申請時程、應備文件:本系大學部及碩、博士生,家境清寒者。本系將於每學期開學第一週前公告徵選消息,欲 申請者須於規定期限內備妥清寒證明提出申請。

第九條 工讀生人選由系主任視申請者條件擇適者選出。

第十條 工讀生主要工作內容為系辦公室各項行政工作交辦事項。

第十一條 本辦法經學生事務暨圖書管理委員會通過後,提報系務會議核備通過後公布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